各部门、单位:
为打造温馨、和谐、卫生、美丽的校园环境,以积极的状态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诊断性),现就做好办公场所卫生清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5月29日-6月2日。
二、清洁范围
各部门、单位所有的办公场所、教研室、会议室等。
三、清洁要求
1.办公室窗明几净,窗台无积尘,门口、门后无废弃物;
2.室内无蛛网、烟头、纸屑、痰迹等杂物;
3.桌椅、电器等办公用品清洁;
4.室内物品摆放有序、整齐美观。
请各部门、单位认真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学校将组织开展督查和情况通报。
学校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