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教科(处)、各高校有关部门、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实施办法(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5〕4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湖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招收工作。为确保全省住培招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住培招收完成情况是医改考核、住培专项经费绩效考核以及委直属医疗机构与市州卫生行政部门绩效考核的重点指标之一。各市州卫生健康委科教科(处)应综合考虑本地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岗位需求和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计划分配。各属地(高校)应组织和指导所辖住培基地认真筹划招收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吸纳优质生源,合理规划招收各个环节,做好具体工作。
二、招收计划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下达我省的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综合考虑我省医学院校毕业生数量、医疗卫生机构岗位需求、培训基地培训能力等因素,核定2023年度全省西医类住培招收计划数2260人(含海南省代培30人),并向各培训基地下达招收任务。紧缺专业(精神科、全科、儿科/儿外科、急诊科、麻醉科、妇产科、临床病理科、重症医学科)为指令性计划,应保证优先完成,并允许在容量范围和总计划数内调整增加。
三、招收对象
2023年我省继续面向全国招收住院医师,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且符合临床、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范围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中医类和中西医结合类)。
3.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四、工作流程
(一)第一批次招收开展时间为3月20日-4月30日,招收流程安排如下:
1.公布招收信息及计划。因2023年专业基地动态调整结果尚未公布,第一批次招收计划(见附件1)中部分招收计划保留。各培训基地应在3月21日前通过医院官网等多途径向社会公布招收简章,并同时发布在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科教平台)(https://hunan.wsglw.net);简章内容应包括培训基地基本情况、招收专业、各专业招收计划、报名时间、报名途径、考试考核的安排以及培训对象权利义务、待遇、住宿安排和“两个同等对待”等信息。
2.自主报名。拟参加培训人员根据公布的第一批次招收计划与基地招生简章选报培训基地与培训专业,于3月20日-4月16日登录科教平台进行线上报名,每人可报两个志愿。
3.资格审查。由各培训基地负责,重点审查是否取得国家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医学类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通过学信网下载学籍证明,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补全相应信息)、委派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限单位委培人员)等。
4.考核、录取与公示。各培训基地应根据工作安排自主组织开展招收考核(理论与技能)与心理健康测评,按照公平公正、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科教平台进行录取,培训基地操作录取具体时间为:
第一批次第一志愿: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1日
第一批次第二志愿:2023年4月26日-2023年4月30日
培训基地录取后,由湖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住培办)统一进行网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即为正式录取。培训基地应及时将录取结果通知被录取对象,保证录取结果的有效性。
(二)报到入训
新招收的住院医师应保证在2023年9月1日前进入培训基地报到并接受培训,培训基地需在系统中点击“报到”。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培训资格。
(三)上报录取信息
各培训基地应在2023年9月15日18:00前,确认科教平台住培管理系统中招收的住院医师相关信息(如学历学位证书、培训专业等),并维护好所有培训对象的培训年限等信息,制定轮转计划,原则上一经制定不予随意更改。
全日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全日制专硕研究生)统一纳入住培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各高校应在6月30日前向省住培办报送2023年全日制专硕研究生在各培训基地的培训名单,由各相关培训基地在8月31日前完成系统录取。我处将按有关要求将本年度招收的住院医师和全日制专硕研究生数据上报至国家有关信息管理系统。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应督促做好用人单位(或区/县卫生健康部门)按政策要求派送农村订单定向本科医学毕业生接受规范化培训,培训专业为全科,并按规定做好培训期间的人员管理,确保有关政策和待遇落实;督促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的临床医师“应培尽培”,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临床类专业岗位的人员报考全科专业。
(二)各地(院校)及培训基地要严格加强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住培工作统筹与管理,严格培训要求,推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住培工作的有机衔接。
(三)招录结果和实际培训人数作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资金安排及结算的依据。各地(院校)和各住培基地要严格按照按照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发文的《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五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31号)、《湖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湘卫科教发〔2016〕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抓紧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加强监督和效能监察,落实“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强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胡艳,省住培办:杨芬琳、孙雯
联系电话:0731-84822264 ,邮箱:hnszyyspx@163.com
服务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731-84286376、4008880052。
附件:1.2023年湖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批次招收计划分配方案
2.各培训基地联系方式及官网网址
3.湖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指引说明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