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评估专家组如何考察学生指导与服务?
组织保障:每个班级配有兼职班主任或指导教师;按师生比不低于1: 200的比列设置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专职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就业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要保持不低于1: 500;按师生比不低于1: 5000 的比例配备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且不少于2名,并设置了相关机构;有调动教师参与学生指导工作的政策与措施,形成教师与学生交流沟通机制。
学生服务:开展了大学生学习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创业教育指导、就业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学生比较满意;有跟踪调查毕业生发展情况的制度。